中興發公告13日上午復牌 董事會成員全部更換且不得再錄用
來源:湖北國菱編輯部
時間:2018-06-13
6月12日晚,中興通訊在A股、港股發布公告,稱已與BIS達成《替代的和解協議》,以替代中興通訊于2017年3月與BIS達成的《和解協議》,可以說,中興付出了極為巨大的代價換得重新開始經營的資格。
根據協議,中興通訊將支付合計14億美元民事罰款,包括在BIS簽發2018年6月8日命令后60日內一次性支付10億美元,以及在BIS 簽發2018年6月8日命令后90日內支付至由中興通訊選擇、經BIS批準的美國銀行托管賬戶并在監察期內暫緩的額外的4億美元罰款。
另外,只有在中興通訊支付10億美元和額外的4億美元到美國銀行托管賬戶后,BIS才將終止激活拒絕令,并將中興通訊從《禁止出口人員清單》中移除。如果上述條件均滿足且中興通訊已從《禁止出口人員清單》中移除,BIS將再對外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反復提過BIS要求更換中興董事會成員傳聞得到了證實,并且限定在6月8日開始后的30日內,完成更換中興通訊和中興康訊的全部董事會成員。兩家公司的高級副總裁及以上所有的高層領導,以及任何參與、監督BIS于2017年3月簽發的建議指控函或2018年4月15日拒絕令所涉行為或其他對該等所涉行為負有責任的管理層或高級職員解除合同,并且禁止中興通訊及其子公司或關聯企業再聘用上述人員。
更顯苛刻的是,中興通訊還需要自費聘任一名獨立特別合規協調員,負責協調、監察、評估和匯報中興通訊及其全球子公司或關聯企業在監察期內遵守1979年《美國出口管理法案》、條例、協議和2018年6月8日命令的情況,并平等向中興通訊總裁和董事會、BIS 匯報。相當于中興必須自費請人來監督自己合規性,同時該負責人主要向BIS匯報。
簽訂這一切不平等條約就能遏制中興嗎?把一切交給時間,相信在不遠的將來,中國科技能趕上美國甚至超過美國,再也不被其他國家脅迫。